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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校内高层次人才签订聘任合同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3-11-22 浏览量:

校内各单位:

根据《山西师范大学“青年人才托举计划”实施办法》(晋师党字〔2023〕 83号)和《山西师范大学校内高层次人才遴选及管理实施办法》(晋师党字〔2023〕87号)精神,经个人申报、学院推荐、专家评审校内公示,校长办公会和党委常委会审议确定了8名青年人才和68名校内高层次人才现将签订聘任合同等事宜通知如下:

1.聘任对象

2022年以来引进的高层次人才、2023年评选出的8名青年人才和68名校内高层次人才

2.聘期

青年人才聘期三年,2024年1月1日—2026年12月31日

校内高层次人才聘期五年,2024年1月1日—2028年12月31日

3.其他要求

1)青年人才签订聘任合同(附件4)和“青年人才”托举计划书(附件6);校内高层次人才签订聘任合同(附件3)和高层次人才工作任务计划书(附件5);2022年以来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签订高层次人才工作任务计划书(附件5)。

2)聘任合同、“青年人才”托举计划书和高层次人才工作任务计划书使用A3纸双面打印,一式四份。

3)请于2023年11月27日前将高层次人才聘任合同签订汇总表(附件2)及相关材料以学院为单位,上交至人才工作部办公室(行政北楼403室)

4.联系方式

联系人:赵艳龙

电话:2051344



附件:

1.关于公布 2023 年校内高层次人才遴选结果的通知

2.高层次人才聘任合同签订汇总表

3.校内高层次人才聘任合同

4.青年人才聘任合同

5.高层次人才工作任务计划书

6.“青年人才”托举计划书


人才工作部

2023年11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