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内各单位:
根据《山西师范大学“青年人才托举计划”实施办法》(晋师党字〔2023〕 83号)和《山西师范大学校内高层次人才遴选及管理实施办法》(晋师党字〔2023〕87号)精神,经个人申报、学院推荐、专家评审、校内公示,校长办公会和党委常委会审议,确定了8名青年人才和68名校内高层次人才,现将签订聘任合同等事宜通知如下:
1.聘任对象
2022年以来引进的高层次人才、2023年评选出的8名青年人才和68名校内高层次人才
2.聘期
青年人才聘期三年,2024年1月1日—2026年12月31日
校内高层次人才聘期五年,2024年1月1日—2028年12月31日
3.其他要求
(1)青年人才签订聘任合同(附件4)和“青年人才”托举计划书(附件6);校内高层次人才签订聘任合同(附件3)和高层次人才工作任务计划书(附件5);2022年以来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签订高层次人才工作任务计划书(附件5)。
(2)聘任合同、“青年人才”托举计划书和高层次人才工作任务计划书使用A3纸双面打印,一式四份。
(3)请于2023年11月27日前将高层次人才聘任合同签订汇总表(附件2)及相关材料以学院为单位,上交至人才工作部办公室(行政北楼403室)
4.联系方式
联系人:赵艳龙
电话:2051344
附件:
1.关于公布 2023 年校内高层次人才遴选结果的通知
2.高层次人才聘任合同签订汇总表
3.校内高层次人才聘任合同
4.青年人才聘任合同
5.高层次人才工作任务计划书
6.“青年人才”托举计划书
人才工作部
2023年11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