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才工作部(国际交流与合作部、港澳台事务办公室)工作职责
人才工作部(国际交流与合作部、港澳台事务办公室)是学校负责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和管理服务,涉外及港澳台事务工作的职能部门。主要职责如下:
1.研究贯彻落实中央、省委人才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。
2.负责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、国际交流合作等相关制度建设工作。
3.负责高层次人才的引进、遴选、考核、管理和服务工作。
4.负责柔性引进专家的聘任、管理、服务及考核工作。
5.负责高层次人才称号申报、审批、考核等工作。
6.负责学校博士后流动站的申报和管理工作,博士后招收和在站博士后的管理服务工作。
7.负责建立人才周转池、人才基金等工作。
8.负责建立和保持学校与境外大学、教育机构和有关单位的联系与合作。
9.负责协调推进学校涉外交流活动。
10.负责长短期外籍专家的聘请、证照办理、管理服务。
11.负责因公长、短期出国项目申报、任务审批、签证办理和监督管理等工作。
12.负责国际学术会议的审核与报批。
13.负责校内人员因私出国事务的审核与备案。
14.负责协调推动学校涉外宣传和国际化氛围建设。
15.负责处理与港、澳、台地区有关的交流与合作事务。
16.完成上级主管部门、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,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。